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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代孕

| 苦瓜瓜

#茶话会

许多年后
酷儿论坛的志愿者们还会想起
在某个平平无奇的下午
一张图片引发的大讨论……

“代孕小广告”

这天,乙烯抛出了一个关于“代孕”话题。

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与评价代孕这一行为呢?
大家开始冷静思考背后的逻辑和预设
大家对代孕的看法与观点不尽相同
但是都具有相当的启发性
因此我们记录下了这一次宝贵的讨论经历

关于代孕动机

阿欣:如果坚决反对代孕的话,是不是也赞同 gay 不可以拥有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我不同意男性有所谓的生育权,但我想的是,如果坚决反对代孕,同志家庭如何寻找更好的途径拥有跟自己存在血缘关系的孩子?

乙烯:我个人不理解对孩子的执念。

Ryu:个人的说,我也不觉得基因延续这个概念有什么意义。

圭圭:只能说没有子宫又喜欢同性还有这种执念是运气不好哎,为什么非要有呢?

尺子:我表述的同意代孕者的个人观念其实是不构成集群的。我想说的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而当类似这样的情况形成一定规模被搬上台面讨论时,自然就不是我的表意所在。另外我觉得“多元家庭”这个概念本身是不是也是模糊的,从而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于代孕这一敏感话题的边界模糊。

姜姜:我觉得可能更准确的说法是,代孕是有盈利的机会的,而这个“利”会被哪些人得到,就有很多可能性。


在论及生育的动机时,大家的话题逐渐转入到了对于生育权的介定问题上。

Ican:首先,生育权真的是权利吗?至少不仅仅是权利吧…有时候甚至是一种权力。

Ti:生育权似乎是存在的。1968 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 1979 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男女“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不过查生育权时只找到这些有关的国际条文,没有任何涉及 LGBT 的说法。

Ican:我的观点是,不可否认,有一部分异性恋的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疾病或者单纯不愿意忍受生育的痛苦,但是又想或者说不得不接受母亲的身份,所以她们也希望通过代孕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只是想说这个问题并不是只有同性亲密关系中才会出现的问题)。

乙烯:对,那张广告我觉得它的潜在目标其实不是 lgbt 人群

K:加一,很多医院里小广告似乎都是贴在不孕不育那一层楼的。

小丸嘤:而且我觉得在中国的讨论中,代孕者本人往往是缺席的,往往是很多人在代表弱者讲话,这其实会导致弱者更加的隐形。

K:同意。另外我会觉得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代孕者在代孕之外,被剥削程度更大,或者她们进入婚姻,仍然在生育环节被剥削。但这一伤害的可见度,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

代孕的性质

是出租?

:允许代孕是物化女性,是建立在无法保证所有代孕都是自愿自主的前提下的吗?还是说代孕的本质就是在物化。

乙烯:我觉得代孕会加深物化,也确实是无法保证自主自愿。

Ican:我不知道该怎么看待这个观点“代孕=女性出租子宫”。

乙烯:我觉得差不多,之前有人举例子,比如想帮 gay couple 生孩子,后续或组成多元家庭,那我觉得这样就不叫代孕了。

桃金娘:我感觉也是,但是这个要比出租更痛苦。

Ryu:因为我个人是认为代孕的剥削性在伦理上很有问题。然后他对我的回复是他觉得商业的互相知情同意的情况会不一样一些。我其实挺反对这样的说法。

Ican:我个人来讲的话是支持代孕合法化,我觉得更加重要的是当代孕合法化后相关配套的对提供子宫的“出租方”,以及提供受精卵(?)的“承租方”的保护措施。

Yuko: 我还是认为代孕不等于女性出租子宫,有这么几点,怀孕生殖的过程中消耗的不仅仅是子宫,几乎包含了女性近十月的精力与时间。我认为支持女性代孕是将生殖的功能放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剥削女性的权益,以及社会认知上会产生一定的刻板印象。并且寻求代孕者本身是否就太过于追求自己本身的基因了 ORZ?毕竟如果想要拥有后代也可以通过领养等渠道(聊天记录没有翻到太前面,如果有冲突请谅解)。

小张:不孕不育+lgbt 有需求就必须要有供应嘛,器官移植也紧缺啊,没见有人要合法化买卖器官呢?

Ican:或许,是因为两者从本质上讲性质大不一样。如果承认代孕是出租行为,让渡一段时间的子宫使用权,但是买卖器官的话,就完全是所有权的问题了

小张:出租行为?有没有考虑代孕者的健康问题呢,生产分娩如若有生命危险呢,生下的“不合格”婴儿如何处置?

K:另外代孕者可能也会对婴儿产生感情,但是正因为问题很多,所以更应合法化?合法化和数量增减,会有必然关系么?

Ican: 之所以说是“出租”,是因为这是我目前想到的、在日常接触到的交易形式里和代孕的模式最接近的;当然我百分百认同:接近不等同完全一致,而且代孕也涉及到孕母身体健康等诸多人道主义方面的问题。但是我的初衷是通过寻找典型结构搭建对话的前提和框架(当然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这个前提下,下一步要讨论的就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孕妇、受精卵提供者、未出生胎儿以及出生后婴儿的问题。

还是剥削?

Ryu:如果双方的同意和契约能充分证成伦理性的话,卖血、器官买卖、剥削劳工……

小丸嘤:我觉得如果从剥削和物化的角度来谈代孕的话,那现在所有资本主义体系下的劳动都是一种剥削,物化的只是不同的身体部位。我觉得现行的劳动保护也是可以适用于对代理孕者的保护的,前提是愿意承认代孕在本质上是一份工作。

圭圭:我想问这样的体系之下有什么东西是大家有共识而不能拿出来换钱的(不是反问,单纯好奇)?

K:我觉得除了尊严其他都是可以拿来换钱的(笑)。重要的是对于作为劳动的生育和性行为的保护,劳动者是否能够不受家庭 or 其他什么逼迫?自由进出行业是否能够在劳动中得到权益保护/社会支持。

Ican:可以适用,但由于其特殊性,所以需要更加具体有针对性的保护。

法律介入的影响

哈士奇:能不能从罗翔老师讨论过的“无限的自由必然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角度去考虑?从而得出法律要限制一部分出卖自己身体的自由的观点?

Ican:就是这个道理,但是之间的度究竟该如何把握呢?

乙烯:社会普遍遵从的伦理道德是否已经给出了这个度呢?

哈士奇:俺觉得这个可能就要看立场了吧。

看到我叫我去学习:关于性同意年龄的制定。

Ican:可是我觉得道德、伦理这些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更何况所谓的善良公俗等道德伦理方面的原则本身就是十分模糊的标准,相比法律来讲更加不可度量。

小丸嘤:比如印度当时非法化的一个主要目的其实是保卫本国男性对女性身体的主导权. 因此即使非法化代孕之后,女性的权益也没有被保护,剥削者从寻求跨国代孕的发达国家中上阶层变成了本国的父权家庭。回到对罗翔的那句引用、以及法律是否应该有限制的问题,我觉得如何限制、根据什么来限制也很重要。

保护权益的选项

乙烯:不知道对于需要尽可能得减少代孕数量这个观点是否能达到共识(代孕对孕母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需求(不孕不育+lgbt+不想生…等)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合法化是否会使实际发生的代孕增加?

小张:会增加吧,合法化的口子一开会不会出现,“招娣,你生一个给你弟弟换套房”的情况呢,权力下游哪有自愿。合法化会降低代孕成本吧。

乙烯:降低了风险(不会被抓+手术更安全)从这一方面考虑是会增加的,当然,情况没有发生过所以只是推测。

圭圭:我想是有的,人们观念接受它就会更容易把它列入可选项。本来在试探和摇摆不定的人更是少了违法的成本。就像天平向对面挪了一个砝码,轻重不知道,影响应该是有的。

K:我觉得合法化并不单纯是商业行为的合法化 相应的劳工权益保障也要落地。反而是像扫黄一样,看似「明令禁止」,其实商业行为不绝 (社会支持/法律缺位)。

圭圭:在想或者可不可以开辟合法化以外新的途径去保障代孕者、性工作者等人群的权益呢?我觉得这些分歧和大家的 zz 观念有很大关系,因为商业社会物化人的底线在哪里这一点大家并没有共识,甚至地球人也没有共识。

小丸嘤:印度在 18 年(希望我没记错)非法化商业代孕之后,也有研究发现在黑市活跃的代孕活动其实更加频繁。有学者对印度的代孕工作者进行访谈,其实 ta 们想要的并不是将代孕非法化,而是成立工会、加强对工作者的权益保护。

谁的身体?

:关于有偿代孕,是否和出卖肉体有可比性呢。后者是否会有统一的共识呢?

小丸嘤:我觉得这两个议题是非常连锁的,其实放在一起讨论会更有帮助。

:至于传宗接代的个人观念,我想说在我看来这可能和追求亲密关系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看到一位妈妈揉自己小孩的脸,自己也会期望;看到一对情侣恩爱,也十分会想去体验这样的感觉。这和传统观念是怎样并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追求这样的体验是否真的会伤害到别人。所以我才想和有偿性行为做对比。性工作合法化,以及去进行这样的消费,是否会带来伤害。

圭圭:性工作和代孕在痛苦和伤身体的程度上差别很大吧?

:但是我感觉如果这两者都是非合法+被迫去做的话,那么她们单纯从被压迫被伤害的角度来看大概是一样的。当然我不能代表,只是感性认识。

圭圭:从雷的这个角度看的确可以说是一个概念呢。不过现实里非自愿性行为造成的生理伤害和生孩子必然造成的阴道撕裂+子宫撕裂+后遗症的痛苦比起来真的不是一个量级。即使全都合法化成为“工作”也是两个不同的“工种”,所以能够类比的程度应该也有限。

有关代孕的争论自其出现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正像这次的讨论一样 这个问题可能永远不会有一个标准答案, 代孕母亲、代孕产业(第三方)、求孕者间的角逐, 也始终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开展着。

“合法”or “不合法”, 只是讨论的一个切入点。 代孕问题一直和权利与义务、 伦理与法律等众多因素关联着。 我们关心的始终是关乎情感、身体和自由的权力。

LGBTQ 人群常因一些事实和偏见被推向风口浪尖, 但这并不是我们回避问题的借口。 不断思考不断发声, 才是推动一切变得更好的动力。


还有一些问题还来不及详细讨论,我们在此一一列出,也欢迎大家继续讨论,同时也可以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观点!

  1. 生育权代孕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2. 为什么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代孕系统/性产业差异如此之大,又或者,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
  3. 可不可以开辟合法化以外新的途径去保障代孕者、性工作者等人群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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