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1月25日,多米尼加统治者拉斐尔·特鲁希略下令残酷谋害多米尼加共和国政治活动家米拉巴尔三姐妹。为了纪念米拉贝尔三姐妹惨遭杀害这一历史事件,世界各国的妇女活动家们自1981年起,就将这一 天作为反对对妇女的暴力的纪念日,并从这一天起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的形成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明确反对并积极干预基于性别的种种歧视,包括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1993年,联合国又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第一次给“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即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宣言》指出,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是文化传统上男女关系不平等的结果。
反家庭暴力也是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一个主题,并成为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的一项重点内容。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仅会造成婚姻解体、家庭破裂,还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从反对对妇女政治家的残暴迫害到反对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社会的进步,因为国际政坛及社会政治活动中,已经较难发现公开的“基于性别的种种歧视”;所以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这个严重问题性和危害性就逐步被国际社会所关注。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决不仅仅是家务事,对受虐者而言,是肉体、精神受到损害甚至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家庭暴力的问题,制止卑劣的侵害,对受虐者伸出援助之手,协助他们及早脱离险境。
近年来,国际社会为消除家庭暴力做出了不懈努力,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实施惩戒。然而,针对女性暴力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种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在贫穷、战乱地区。2008年6月19日,一致通过了关于妇女、和平和安全的第1820号决议,要求世界冲突地区交战各方立即停止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护女性免受此类攻击。
也许很多人都无法想象,在21世纪的今天,占地球人口一半的女性每天要生活在恐惧之中,有的甚至连生存的权力都没有。有的暴力是可以看到的,更多的对女性的限制被包装在“保护”的名义下。女性到底是什么模样,应该由每一位女性自己来定义,任何说法都不应该成为对女性施暴的理由。
自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至12月10日的16天,是消除亲密关系间暴力“十六日”。在这期间,世界各地包括中国,会开展多样的倡导及教育活动,是为“十六日活动”。在接下来的16天,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为消除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而共同努力。当然,不止这16天,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我们都应该从自己做起,拒绝亲密关系中的暴力。